第一百四十章 黎明破晓前-《北宋大法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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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张斐道:“我是说这小鸟。”

    “小鸟?”

    高文茵一脸困惑地看着张斐。

    张斐迟疑半响,才道:“其实相比起小鸟,我更爱雄鹰,我觉得雄鹰要更配我。”

    高文茵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“好的,一会儿我就去改改。”

    张斐点头道:“要不顺便换个颜色?我虽然喜欢这颜色,但是短裤还是朴素一点好。”

    高文茵点头道:“是,我记下了。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而那边赵顼和王安石已经准备就绪,但是赵顼认为在正式启动变法之前,还得解决一件他一直都心心念念的事。

    就是祖宗之法。

    当初那场官司,他没有判张斐赢,但也没有判张斐输,最后是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但是他一直都记着的,这个机会他是不可能放过的。

    毕竟他年纪太小,祖宗之法压着他有些喘不过气。

    他打算在今日的行政会议上,解决此事。

    哪知这会议刚开始,他都还没来得及开口,司马光先给他上了一道奏章。

    就是开封府对集聚贤一桉的判决书。

    “嗯...开封府的这份判决书,朕以为非常得当,没有什么问题。”

    赵顼突然看向旁边的司马光,问道:“此桉并非什么大桉,卿为何要拿给朕看?”

    司马光不答此话,又将一份状纸递上,“陛下请看,这是前几日右厢公收到的一份状纸。”

    赵顼又接过来,看了一会儿,“是关于晏家的。”又看了一会儿,“此桉与之前苏轼状告集聚贤的官司如出一辙啊!”

    司马光点点头道:“正是如此,陛下以为该怎么判?”

    赵顼想了一下,道:“这两件官司如出一辙,自然判罚也应该一致。”

    两个官司是一点点区别都没有。

    判决自然不能有任何出入。

    司马光道:“但是造袄书袄言的罪名最轻都是杖刑六十,而吕知府的判决,只是罚以赔偿,罚不合律。”

    “倒也是的。”赵顼点了点头,想了想,也不知道该如何批示,目光一扫,问道:“诸位以为该如何判?”

    唐介立刻站出来道:“臣以为造袄书袄言罪与此罪本身就不合,乃是那耳笔张三利用巧辨之术,将此二罪放在一起论。”

    王安石笑道:“当时我也在场,依我之见,张三之所以这么做,乃是因为我朝未有律法规定不能盗印他人诗词。”

    唐介道:“盗印确有不对之处,但若没有那些书商,世人可能就无书可看。”

    王安石立刻道:“计相此言差矣,盗印之书,亦非是免费供世人阅览,世人还需要花钱购买。但诗词集所得之利,皆归书商所有,诗词作者毫利未得,这对于作者而言,是极为不公。”

    不少大臣稍稍点头。

    你要不赚钱,就好像许多人抄录之下,自己欣赏、学习,那无可厚非,你利用人家诗词赚钱,作者分毫未得,提点要求都不行,这就有些过分了。

    唐介道:“话虽如此,但总不能让天下文人自己印刷自己的诗词集去贩卖吧。”

    王安石道:“那倒不必,但是朝廷可以规定,但凡要印他人诗词,必须得到作者的同意,双方必须签订契约,如此一来,作者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,索取属于自己的利益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略显诧异地瞧了眼王安石。

    唐介哼道:“读书人作诗作词,乃为自我修养,又岂可言利。王学士好意思拿自己的文章去卖钱么。”

    王安石被怼得,还愣了下,他还真不好意思这么干,当时他就拒绝了张斐,嘴上却道:“这跟可以作者自己的需求来定,可以言利,亦可不言。”

    唐介不依不饶道:“但这会促使读书人争名夺利。”

    王安石道:“这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凭本事争名利,又何错之有?天下读书人都想考取进士,入朝为官,这难道不是争名夺利吗?若依计相所言,何不将科考也取消了。”

    唐介激动道:“你这是曲解老夫之意。”

    王安石道:“是你曲解我的意思了。这与争名夺利毫无关系,我只是希望读书人对自己的着作有着决定权,难道这也有错吗?”

    话说至此,不少大臣纷纷点头附议。

    赵顼赶忙出来打个圆场,“这只是言语误会,二位莫要伤了和气。”

    唐介悻悻退去。

    这其实也不是误会,而是恩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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